談師閒談(六): 讀佛典要作抉擇與決定
– 談錫永
讀佛典要作抉擇。不是抉擇讀那一本佛典,而是一邊讀一邊要作抉擇,現在仍以《辨法法性論》為例。
論文一開始,便明說本論的主題,是辨別所當永斷、所當現證者為何,並且強調是從「能相」來作辨別。這樣一來,讀者必須了解的,便是何謂「能相」。
論文對「能相」先不作解釋,只說輪迴界與湼槃界一切法,可統攝為「法」與「法性」二者,同時給出定義:法所顯現為輪迴生死,法性所顯現則為三乘湼槃。這樣一來,我們便可以說:成立輪迴界的是法,成立湼槃界的是法性。這便是抉擇。
接着,論文說:「法能相者謂虛妄遍計」,「法性能相謂真如」。這時讀者就須要作出抉擇,兩種能相,其實相同,都只是一個境界,所以輪迴湼槃法,其實同樣是依着境界而成顯現,而不是依着甚麼是體。這個抉擇非常重要,能由《辨法法性論》來理解如來藏。對於如來藏,對許多宗派來說,其實有如一團迷霧,但彌勒瑜伽行派便清清楚楚,指出一切法的顯現,無論是輪迴界抑或是湼槃界的法,實在都依一境界為基,那就可以比喻為,一切鏡影都依一鏡為基、一切影像都依一螢光屏為基。不過鏡影所依的鏡、影像所依的螢光屏,都是所依事物,而法與法性所依的卻是境界。
由這樣的抉擇,便可以得出決定。現在許多人討論如來藏,都在研究如來藏究竟有沒有本體。現在既然決定如來藏的顯現(法與法性的顯現)依境界為基,那根本就不存在本體的問題。
成立空性,亦變成令人迷亂的抉擇,為甚麼?因為他們沒有留意到《辨法法性論》的重要決定。論頌說:「若無所有與顯現,二者之中任缺一,不成迷亂非迷亂,雜染清淨皆不成。」論文經過一些簡單的抉擇(隨文易知),得出這樣的決定,那便是成立了「無所有而顯現」,無一顯現例外,於顯現時必同時為無所有,這樣便解決了空性的問題。法顯現與法性顯現都無所有,那還有甚麼空性可以討論,因為空與有的對立,根本便不存在。
說到這裏,其實還未進入論文的主題,可以說是前行吧,亦唯基於這個前行,能作出兩個重要的決定,論文才能簡易清晰地開展,於是說由十種事悟入轉依,再開展出四正加行、離相四加行等法門,這便成為一篇闡述瑜伽行法義的重要論典。
本篇舉此為例,讀者便當知於讀經典時,須懂得抉擇與決定,然後才能根據決定見去理解經典之所言。每一本經論,一開頭必有抉擇與決定,敍述到重要關竅時,又另有抉擇與決定,如果等閒視之,那便對經文無法理解,若能得正確的決定見,就可以由言說知道密意。
這樣來讀經論或者會覺得很難,但這困難必須克服,詮釋經論的人有責任將這些抉擇與決定指點出來,方便讀者,這便或許能成為讀經論的方便。